給畜牧獸醫實驗室建設的幾點建議:
一、在畜牧獸醫實驗室建設上,一是實驗室的建筑質量、布局和面積大小、對溫度、濕度、除塵、通風等環境的要求,污水處理(chǔ lǐ)設施等生物安全設備的配置。實驗室凈化工程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適用于對健康成年人已知無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學的普通微生物實驗室等。二是舊儀器設備的更新、PCR儀、酶標儀等設備的添置以及配備一些國家要求配備而我市尚未配備的儀器。
二、在畜牧(放養牲畜)獸醫實驗(experiment)室建立實驗室生物安全各項制度,包括《生物安全應急預案》、《無害化處理制度》、《生物安全管理(guǎn lǐ)制度》、《生物安全防護基本要求》、《獸醫實驗室廢棄物及感染物的無害化處理程序(procedure)》等,逐步(step by step)健全生物安全責任制。P4實驗室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適用于對人體具有高度的危險性,通過氣溶膠途徑傳播或傳播途徑不明,尚無有效的疫苗或治療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軟件的建立標準了實驗操作,減小了實驗室感染風險(risk),保證了實驗室工作有序開展。
三、在畜牧獸醫實驗(experiment)室中加大培訓工作力度,建立一支過硬的監測技術隊伍。實驗室凈化工程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適用于對健康成年人已知無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學的普通微生物實驗室等。培訓工作逐級開展,一是疫控中心實驗室人員積極參加國家和省級、市級縣級業務培訓,畜禽疫病研討會,學習監測新技術、新方法。
四、加強動物疫病監測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快監測結果的反饋,讓養殖戶充分認識到,監測結果對養殖戶的動物疫病預防控治的重要性,認真配合完成采樣工作。